长春医保年惠民活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踏上新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实现市人社局党组提出的“创建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目标,强化长春医保服务民生职能,持续提高我市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提升医保经办工作服务品质,市医保局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踏上新征程”为主题的长春医保惠民活动。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以创新发展驱动医保经办管理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努力充实我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实际工作践行十九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

  二、主要措施

  长春医保自年10月启动,经过17年的发展壮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惠及全市万名参保人员。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梳理医保经办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完善有关政策、优化经办流程、强化经办服务、提升医保品质,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一)调整完善政策,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1、取消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欠费产生的九个月待遇等待期,对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其补足费用后,自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

  2、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欠费产生的两个月待遇等待期,对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其补足费用后,自次日起恢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欠费超过一年以上的,需将财政补贴部分一并补齐,欠费超过三年以上的,自最后一次欠费时间向前计算,最多补缴三年费用。

  3、参加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一次性补足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费用时限由退休当月延长至3年,即男满63周岁、女满58周岁前须一次性补足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市职工在年10月10日前符合国家规定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年10月10日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一次性补足费用总额=(“30或25”–“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补足费用时灵活就业医保缴费金额。

  4、将参保人员因门诊急诊抢救无效病故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

  (二)优化流程,下放职能,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业务

  1、扩大医保审批业务下沉范围,将业务流程成熟且便于监管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和转外就医待遇的审批业务权限下放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1-4级工伤复发审批业务权医院南湖院区,进一步减少参保患者的就医审批路程。

  2、扩大离休人员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由1医院增至3家,即省级、市级(专科)、区级(社区卫生站)各选择1家,解决长期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就医选择范围少、交通及行动不便等问题,方便老干部就近就医。同时,开展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健康体检,与在长离休老干部享受每人每年元体检的相同待遇。

  3、扩大异地医院范围。申请长期异地就医的人员在审批通过后,可在居住地所有已开通异医院就医。

  4、建立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查询平台。在长春医保网站(   (三)强化服务,提高医保经办效率

  1、建立医保个体业务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在医保局搬迁至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同时,保留繁荣路现址,建立个人业务经办服务大厅,针对参加灵活就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和零散报销人员受理个人参保变更、个人医保缴费核定、个人医保待遇报销和二代社会保障卡关联业务。

  医保局对公业务搬迁至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位于净月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诺睿德广场,可乘28路到人力资源产业园站下车、净月2号线到诺睿德广场站下车、路、路、路到飞虹路站下车。

  2、开发智能报销录入系统,缩短报销周期。各项报销明细由电脑软件自动审核,识别以往核对过的报销明细,减少人工的重复工作量;每笔报销档案的全部资料均留存电子照片,提升了存储报销档案的安全性,便于报销档案及报销明细的查询;整个报销流程均有电子记录,方便报销申请人查询进度。

  3、在医保智能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移动通讯设备功能,建立短信通知平台。将缴费信息、医保新政策和申请办理业务进度等通知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参保人员手机,丰富参保人员获取医保信息渠道。更新升级查询打印一体设备,添加打印功能,供参保人查询信息、打印参保证明和缴费明细等,消除在业务窗口排队咨询现象,进一步提升窗口经办效率。

  参保人员可通过经办窗口或一体式自助查询设备查询本人医保信息,及时更新参保时所填报的电话号码,以免无法接收短信通知。

  4、减少部分业务需开具证明材料。取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所需的男职工单位证明;取消领取工伤保险的工亡赡养费时,子女所需提供的学校证明。

  5、建立二级保健对象和高知人员定点就医制度,医院医院开辟就医绿色通道,更好地提供医保服务。

  (四)提升品质,降低医保个人自付比例

  1、开展降低参保职工个人自付比例试点。分别在省、医院医院,医院管理,制定相应奖惩措施,降低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费用,进而提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利用三年时间逐步推广到所有参保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

  2、扩大“大病低自付”病种数量。将人工角膜移植术(含人工角膜)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大病“个人低自付”待遇,在基金可承担的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该病种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

  “大病低自付”是长春医保针对极少数面临灾难性支出的家庭推出的惠民措施,经过过去6年来不断探索和发展,推出了27个“低自付”病种,分别是:尿毒症血液透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唇腭裂、肾移植手术治疗、锁骨骨折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肱股骨折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尺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桡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桡尺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血友病住院和门诊治疗、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肝豆状核变性门诊治疗、晚期癌症患者住院舒缓疗护、孤独症、脑瘫、人工耳蜗再造术、人工耳蜗再造术后康复治疗、肝豆状核变性。以上28个病种的参保患者每年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费用即可实现规范治疗。

  3、提高职工长期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申请并通过长期异地就医审批的在职或退休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与在长就医相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申请长期异地就医,在居住地就医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长春市标准,报销比例比在长就医减少10%。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需要进行提前申请并通过审批,未经过审批的异地就医费用将按20%的比例进行核算报销。

(来源:长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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